(一)确定法定情形。仔细研究法律规定的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
(二)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变更抚养权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证据,包括对方抚养能力和抚养环境不利的证据,如对方经济状况恶化、居住环境差等;己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等。
(三)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无需确定标的金额,在诉讼中清晰阐述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