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春节法定休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者出勤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调休;其他放假时间为休息日调休,加班可安排补休,不能补休则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春节的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休假日,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在于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的同时,若劳动者在这期间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必须给予高额的加班报酬,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且不能用调休替代,这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的补偿。而春节其他放假时间是休息日调休,其加班处理相对灵活,用人单位可先安排补休,若无法安排补休,才需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对春节加班工资支付情况存在疑问,或者遭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