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年继子女:凭借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自主表达意愿,遇到权益纠纷先尝试与相关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未成年继子女:由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处理抚养关系变更事宜。生父母先和继父母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若协商不成,生父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继子女,其意愿会作为法院裁判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