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女方工资少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要求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共同财产。
(二)家务补偿: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困难帮助: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且对方有负担能力的,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先与对方协商帮助办法,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四)收集证据:女方需收集工资收入低、生活困难等相关证据,以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