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遇到劳动合同只有公章没法人签字的情况,无需过于担心合同效力。可先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二)若用人单位以没有法人签字为由否认合同效力,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强调加盖公章已代表用人单位认可合同。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