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维权:与公司积极沟通,明确指出调岗解约不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要求恢复岗位或给予合理补偿,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二)投诉维权: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调查公司行为,若违法则责令改正。
(三)仲裁维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争议发生一年内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四)诉讼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