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个人财产范围。在离婚时,要清晰界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能证明对方出轨,无过错方在法院判决时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三)主张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有出轨等重大过错的对方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