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征地补偿发错人,征收方应先与错误接收人沟通要求返还,对方同意则协商返还方式和时间;若拒绝,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返还,此外征收方内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完善发放流程。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征地补偿发错人的情况,错误接收补偿款的人构成不当得利,征收方有权利要求其返还。征收方与对方沟通返还问题是合理合法的初处理方式,若对方拒绝返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被征地人的利益,征收方通过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可行途径。并且,若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发错补偿款,征收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及完善补偿款发放流程,是内部管理的必要措施,能避免今后出现类似不当情况。如果大家在征地补偿发放过程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