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物业在车辆保管和小区安全保障方面的具体责任。
(二)与物业协商时,准备好合同和能证明物业管理失职的证据,如监控损坏报告、安保巡逻记录缺失等,有理有据地要求赔偿。
(三)若协商不成,全面收集证据,包括车辆受损照片、维修发票、物业合同、小区监控记录等,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四)若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约定物业有车辆保管或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未履行好职责造成车辆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