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财产:合同双方基于转让合同获得的财产要返还,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要折价补偿。
(二)过错赔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恶意串通处理:若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四)争议条款效力: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不受合同无效影响,双方可依此解决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