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无法购房原因。仔细分析是政策变动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还是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原因,亦或是自身无正当理由反悔。
(二)依据不同情况处理。若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定金;若是开发商原因,不仅要求退还定金,还可要求双倍返还;若是自身原因,与开发商友好沟通,看能否争取部分退还。
(三)必要时维权。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