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的日常工作时间有明确限制,每日不超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四十四小时,且每周至少有一日休息,这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休息权益。
(2)用人单位若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超一小时,特殊情况在保障健康下每日不超三小时,每月累计不超三十六小时,防止过度压榨劳动者。
(3)在不同加班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补休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报酬,以此补偿劳动者额外付出的劳动。
提醒:劳动者要留意自身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保留好加班证据,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工作时间和支付报酬,避免法律风险,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