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除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外,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也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未交社保的证据。
(二)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明确指出是因单位未交社保,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通知,并留存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作为送达证据。
(三)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时,要清晰计算补偿金额,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增加协商成功的可能性。
(四)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应详细说明单位未交社保的情况及自身诉求。申请仲裁时,要按规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