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方面
员工要及时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与用人单位沟通赔偿事宜时,明确各项赔偿项目和标准,了解省级政府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规定。
(二)用人单位方面
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