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股东可转让股份,因其依法享有股权,且服刑不使其丧失股权处分权。
(二)若需本人签字等手续,可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三)股份转让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若章程有限制性条款,按章程执行。
(四)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