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多次诈骗,先统计每次诈骗金额,若累计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追诉。
(二)了解当地关于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数额标准,因为各地区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标准。
(三)若存在通过多种媒介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情况,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也可尝试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