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团伙盗窃且财物价值1万左右,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自己在犯罪中的行为和作用,确定是主犯还是从犯。
(二)若为从犯,要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还可积极退赃退赔,展现悔罪态度。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在量刑时得到考虑。
(四)若有累犯等从重情节,要做好可能面临较重刑罚的心理准备,同时在服刑期间遵守规定,争取减刑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