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和时长的资料,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这是维权的关键。
(二)申请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三)参加庭审: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劳动者需按时参加,在庭审中如实陈述,提供证据。
(四)后续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