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侦查阶段情况:被拘留人家属可向公安机关询问案件侦查进展,知晓是否属于可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
(二)关注检察院批捕决定: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日期限内,可通过律师等了解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
(三)配合后续流程:若批准逮捕,配合侦查阶段后续工作;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关注审查起诉期限及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