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效力并非一概而论。当受胁迫方积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其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产生效力。
(2)受胁迫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一般情况下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若是重大误解则为九十日;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有一年的行使期限。若受胁迫方明确表示放弃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此时合同有效。
(3)还有一个最长的时间限制,即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提醒:受胁迫方要留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