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刑法263条的规定,无论是入户抢劫还是抢劫过程之中,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任何一项均构成抢劫罪从重处罚的事由,按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予以量刑。
2、至于具体到判刑多少年,由受理检方公诉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合议庭,根据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书面谅解、重大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事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后果、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社会恶劣影响以及是否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事由。
综合全案,在法定原则内,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罪”与“罚”相适应的判罚。
3、单纯就本案而言,无论是入户抢劫,或是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均构成抢劫罪从重处罚的事由,但是一罪不会二罚,人民法院会综合案情的各方面因素,在不具备其它重大法定从轻处罚事由的情形下,鉴于犯罪后果极为严重,可能会作出抢劫罪从重处罚上限或接近上限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