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结时间有明确规定,仲裁庭需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结工作。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2)若案情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最多为十五日。这既考虑到了复杂案件需要更多时间处理的实际情况,又对延期进行了限制,防止无限期拖延。
(3)关于企业注销后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企业注销意味着主体资格消灭。不过,若劳动者权益在此过程中受损,可要求出资人、开办单位等承担责任。且没有因企业注销时间而不能仲裁的明确规定,关键在于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提醒: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时间限制,复杂案件也会有延期上限。企业注销后维权要留意仲裁时效,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