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贷款破产,若“法人”指法定代表人,一般个人不对公司债务担责,特定情形下需担责,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有任职限制;若指公司,按法定程序破产,完成清算注销后,未清偿贷款通常公司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运营中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正常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无需为公司贷款负责。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职权、出资不实等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在破产过程中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破产,会受到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董监高的限制。当“法人”指公司时,公司破产要遵循法定程序,先成立清算组,接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然后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清算方案,完成这些步骤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贷款通常不再由公司承担。如果您在公司破产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