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当发现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当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时,依据违约造成的损失计算违约金。计算范围涵盖直接损失,比如因违约而多支出的费用;以及间接损失,像可得利益损失。
(三)实际操作中,以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衡量违约金数额,并且及时收集好相关损失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