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能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
法律解析:认定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明确情形,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口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因合法婚姻或收养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接纳,符合这些情况可认定具备资格。而死亡、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将户口迁出且不再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获得稳定社会保障等情形可能导致丧失成员资格。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与成员资格紧密相连,只有具备资格才能参与分配。如果大家对自己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在土地补偿款分配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