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破产程序中追回欠款,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若法院裁定批准分配方案,管理人按方案执行,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时管理人可诉讼追回财产偿债。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的重要环节,提供相关材料有助于明确债权情况。未在规定期限申报虽可补充申报,但会有分配限制。管理人审查编制债权表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可向法院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法院裁定批准分配方案后,管理人执行,若债务人有可撤销或无效行为致使财产流失,管理人通过诉讼追回财产用于偿债,保护了债权人利益。若您在破产程序追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