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诉讼进程,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在提交诉讼材料时确保材料完整准确,减少因材料问题导致的程序延误。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若对方不同意且无法定判离情形,要做好再次起诉的准备。期间可收集更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为第二次起诉做充分准备。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评估鉴定等情况,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及时了解进展,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时间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