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签合同双倍补偿适用一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此限,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各地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有差异,劳动者需及时主张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不签合同双倍补偿受一年仲裁时效约束,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一旦终止,就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规定不同,有逐月起算和整体起算两种方式。这意味着劳动者要留意自身权益,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双倍补偿。若不及时行动,可能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赔偿。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