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带来三方面显著效果。其一是公司主体变更,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里被吸收公司主体资格消失;新设合并时参与合并公司主体资格均消灭,同时新公司设立。其二是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承继,无需经过法定清债程序,直接发生转移。其三是股东身份变化,原公司股东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异议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为更有序地推动公司合并,有以下建议:公司应重视主体变更中的资产清算、登记注销等事项,确保流程合法合规。进行权利义务承接时,需全面梳理债权债务,做好风险评估。对于股东权益问题,应完善沟通机制,尊重有异议股东的合理诉求,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并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