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可立案的栽赃陷害,首先看主观方面,要确定行为人是否故意为之,也就是是否明知是虚假事实,还想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可通过收集行为人相关言论、行为动机等证据来判断。
(二)客观上,要查看是否存在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虚假告发的行为。注意收集书面告发材料、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虚假告发的证据。
(三)从情节角度,若出现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引起司法机关对被诬陷人刑事追究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可考虑立案。同时,要区分有意诬陷和错告、检举失实,避免错误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