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已满十六周岁,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不过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此时可让孩子认识错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争取从轻量刑。
(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致人轻伤,虽孩子不负刑责,但家长或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应主动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支付合理费用。
(三)事件发生后,积极参与调解,争取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化解矛盾。
(四)家长和学校要强化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通过法治教育等让孩子知法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