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案件中,法院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着重保护,将孩子的利益置于首位考量。
(2)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母亲若存在不宜抚养情况则另当别论,这是基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一般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照料。
(3)已满两周岁子女,存在多种优先抚养情形。比如一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生育权益及孩子稳定成长角度会被优先考虑;孩子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成长,为减少对孩子的影响会倾向维持现状;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会综合考虑孩子成长资源;一方健康有利孩子成长,另一方有严重疾病或不良情形,出于孩子健康考虑会优先选择前者。
(4)已满八周岁子女,因其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尊重其真实意愿有助于孩子更好适应生活。
提醒:离婚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