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若要申请劳动仲裁,需先明确自身与用人单位的争议是否在法定受理范围内,像上述提到的确认劳动关系、合同相关问题、离职问题、工作待遇等方面的争议均可。
(二)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避免超出时效。
(三)准备好书面仲裁申请,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