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确保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签订协议前,仔细考虑各项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后续产生纠纷。签订协议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天冷静期内慎重思考,冷静期过后再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需收集出轨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清晰明确地阐述自己的诉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