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婚前房产还按揭,房产仍属婚前购房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归产权登记方,其对另一方补偿,要保留还款记录。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按揭贷款,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归婚前购房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该房产。若协商无果,法院一般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完的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依据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来确定。所以,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证明还贷情况,建议保留好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