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仍未交付,破坏了购房人对交房时间的预期,购房人有权维护自身权益选择退房。
(2)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这违背了购房人购买适宜居住房屋的初衷,购房人可要求退房。
(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且未按时通知,购房人无法在第一时间知晓并决定是否接受,此时购房人退房合理。
(4)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能导致购房人实际获得的房屋价值与支付的价款不匹配,购房人可要求退房。
(5)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其售房行为不合法,购房人可选择退房。
(6)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人不能完全拥有房屋产权,可要求退房。
(7)开发商导致无法订立担保贷款合同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人可选择退房。
提醒:
购房人退房时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可能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