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疾病死亡,赔偿情况需具体分析。无直接因果关系且接受劳务方无过错,通常不担责但可公平补偿;因劳务活动促使疾病发作死亡,接受劳务方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劳务关系里,若提供劳务者疾病死亡与劳务活动无直接因果联系,同时接受劳务一方无过错,那么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基于公平原则可给予一定补偿。要是劳务活动促使疾病发作导致死亡,接受劳务一方可能要依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工作环境、强度等因素诱发疾病死亡,若接受劳务方存在提供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过错,就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损失。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劳务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