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起人想在公司成立后不再是股东,可进行合法的股权转让。要确保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遵循《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性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公司章程里对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二)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发起人应仔细审查公司章程,明确其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例如是否需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优先购买权等规定,避免转让行为因违反章程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