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离婚协议要谨慎,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是自愿签署,避免后续因被欺诈、胁迫而陷入撤销条款的麻烦。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义务,避免因违约引发法律纠纷。
(三)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四)当出现协议未涉及的新情况,如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需增加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