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当地政策。可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了解当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二)收集证明材料。准备好能证明本人工资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以便准确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保存医疗凭证。收集好工伤治疗期间的各类医疗费用凭证,确保医疗费能按规定报销。
(四)确定停工留薪期。与用人单位协商或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保障原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