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像小区卫生差、安保措施不足,业主可收集能证明服务不达标的证据,以此为依据主张少交或拒交相应物业费。因为按照合同规定,物业有提供符合标准服务的义务,若未达标,业主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2)若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业主对于擅自增加的部分费用有权拒绝缴纳,这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合理收费原则。
(3)要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还未完成交房手续,那么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此时无需缴纳。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未交房时业主并非实际使用者和管理者。
(4)当物业服务合同被判定无效或撤销时,业主可拒交物业费。合同效力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合同无效或撤销意味着权利义务关系失去依据。
提醒:业主拒交或少交物业费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避免自行拒交产生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