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合理期限需依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等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赋予了当事人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法律未明确“合理期限”的具体时长。在司法实践中,房屋租赁的合理期限有一定参考标准,出租人解约一般提前1-3个月告知承租人,以便其另寻住处;承租人解约通常提前半个月至1个月通知出租人,方便其寻找新租客。对于其他类型租赁,如设备租赁,合理期限要依据设备再出租难易等情况确定。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在解约前应友好协商,明确告知解约意向及具体时间。如果在不定期租赁合同解约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