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实施为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这些特定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类犯罪。
(二)不参与具有提供资金账户等五种被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予立案追诉情形的活动。
(三)若发现他人有洗钱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