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能获得直接抚养权;父亲若想争取,需有特殊情形证明母亲不宜抚养。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双方应积极收集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适宜、抚养意愿强烈且能力充足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想法,可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意愿。
(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规定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