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自行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解决纠纷。
(二)调解:协商不成,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遵循自愿原则,达成协议后按协议履行。
(三)诉讼:调解未成功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