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责任认定原则
在车辆事故中,若自己有过错导致事故,可能承担全部责任;若双方或多方有过错,按各自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分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若各方均无过错,属于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二)配合事故认定工作
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工作,如实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相关信息。
(三)申请复核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