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协商工资支付事宜,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持有工资欠条,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期限支付工资或提出书面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