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人转让份额时应保障此权利,未通知需担责,多个共有人行使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按比例。
法律解析: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共有人转让份额享有的权利。转让人转让共有份额时,需提前合理期限将转让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让其能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转让人未通知,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受侵害的共有人可要求转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仅依此主张转让合同无效。当多个共有人都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可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则按转让时各自共有份额比例行使。在涉及这类复杂的共有财产转让问题时,可能会有诸多细节需要考量,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