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时,为证明此房屋是个人财产,要留存好婚前财产的资金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存单等,能表明购房资金源于婚前。
(二)用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要注意保存好首付的付款凭证和自己婚前财产的证明,同时明确婚后还贷的明细记录,以便离婚分割时准确计算补偿金额。
(三)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若出资方有不想赠与另一方的想法,可以与另一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实际的产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