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代理人: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提交书面意见: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表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
(三)申请延期审理: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四)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关注案件进展,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避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以防法院缺席判决,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